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肝癌的家庭聚集傾向

2017-01-18 16:24:29      

現(xiàn)代醫(yī)學認為,癌癥的病因90%是外因性的,遺傳在腫瘤的病因中所占的份量極小。除由多發(fā)性大腸息閉癥演變而來的結腸癌,著色性干皮病演變成的皮膚癌等外,其它的癌癥多被認為與遺傳因素無明確關系。對于那些有數(shù)人同時或先后患肝癌的家庭來說,也許足共同的生活條件所致,比如共同接觸了某種致癌物質的因素要比遺傳因素重要得多。換句話說,這不能稱為遺傳,這只能認為是一種家庭聚集傾向。在一個曾經(jīng)發(fā)生過肝癌病人家庭中的成員,也許應該警惕此病。

肝癌何以有一種家庭聚集傾向呢?目前多數(shù)學者認為:

1、乙型肝炎病毒的垂直傳播。遭受乙肝病毒感染并成為長期病毒攜帶者的母親,在分娩時或分娩后時能將病毒傳染給新生兒。由于新生兒免疫功能尚未健全,不能有效地清除病毒而形成持續(xù)感染,以致發(fā)生慢性肝炎、肝硬化,最后演變?yōu)楦伟?/p>

2、乙型肝炎病毒的水平傳播。肝炎病人的家庭成員接觸極為密切,如有一個感染乙肝病毒,很容易在不知不覺中殃及其它人。

3、一家人之間飲食習慣、生活方式等也基本相同,大家接觸致癌因素的機會也基本相等。

肝癌不會遺傳,但為什么一家人中常有多人患肝癌呢?

醫(yī)學界對此提出一種“兩次打擊理論”。其基本觀點是,任何癌癥都是細胞的基因發(fā)生兩次突變的結果。散發(fā)的非家庭性癌癥病人,這兩次變化都發(fā)生在出生之后。而有家庭傾向的癌癥病人,在母親懷孕前,就已經(jīng)受到致癌因素的攻擊。他們出生時體內的細胞己有一種容易發(fā)生癌的改變,出生后只要遭受一次致癌因素的打擊,就有可能發(fā)生癌癥,因此患癌的機會比一般人要高。這就是有名的“兩次打擊理論”。

所以,已有肝癌病人的家庭,其它成員沒必要過多考慮肝癌遺傳性,更不要影響到子女的婚姻問題。不過,要注意以下幾點:

1、加強肝炎的預防。包括注意個人衛(wèi)生:避免肝炎的病從口入;推廣接種乙肝疫苗,尤其是乙肝病毒攜帶者所生的新生兒更應接種乙肝疫苗。

2、注意飲食衛(wèi)生。不吃霉變的食物,改善水源,不酗酒、不吸煙等。 

(責任編輯:家醫(yī)編輯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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